这些列报错误,审计老司机也会犯...(第四弹)
文 | FreeCity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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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前 言
列报错误我们已经进行三期了。前两弹“小而美”,看了后很快就能提升技能。
第三弹有关于现金流的内容比较多,为了讲的透彻全面一些,一不小心就扩大了篇幅,有朋友表示“招架不住”。不过对于现金流列报感兴趣的同学,还是非常推荐一看。
第四弹我们主要来聊非经。
“非经”全称“非经常性损益”,几乎许多重要的指标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我们简称“扣非前”、“扣非后”。
是否属于“非”?“要不要作为非扣除”?这些都是实务中存在许多疑问的地方。
今天我们会结合“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中的例举列报错误事项,以及“监管会计1号文”,和大家聊聊,如何来识别并正确把握“非”。
02
什么是“非经常性损益”?
大家从字面意思上,都能理解,非经常性损益就是指那些偶发的、特殊的、不是经常发生的事项所产生的损益。
但我们仍需回归“定义”,从定义出发,能让理解更为深刻。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的规定: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
上述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看了定义后,小编有如下几个“恍然大悟”:
1. 原来非经常性损益,是为了防止公司“人为”利用某些交易影响重要财报数据——净利润,从而达到某种目的;
2. 原来非经常性损益,能够剔除一些偶发、特殊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从而使净利润更能反映一个公司真实、稳定的经营能力;
3. 原来非经常性损益,不一定就是指“偶发的特殊的”;如果和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即使是每年都会发生的,也会被作为“非”来认定;
所以,要判断是不是“非”,看来是不能凭借着对其名字的感觉的,还是要结合下述两个策略相结合来看:
一般情况下,按照解释1号文中的非经条目,套用是否符合;
对重大金额的非经,一事一例,专项判断。
接下来,我们就结合列报错误的点,和上述两个策略来和大家具体展开。
03
具体的披露要求和列报错误
我们先来看看非经应如何披露。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中,对于非经,需要按条例披露明细。条例可详见解释1号文,文章末尾,阅读原文可直达该条例。
条例中规定了21项常见的非经项目,并明确说明:
如果符合这21项所述的内容,但被列为“经常性损益”,就需要单独说明原因。 另外,重大的“非经项”也需要单独说明情况。
具体的21项,大家想要具体了解的话,之前小编写过一篇文,正好可以串联起来看,详情可戳:利润陷阱:非经常性损益背后的真相
这里要注意的是:
把握非经时,要围绕前述定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21项内容,进行综合判断。 不应简单地把解释1号中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或者把解释1号中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监管1号文中提及)
了解基本情况后,咱接下来就来捋一捋常见的非经有关的列报错误。
错误比较多,且分散在各个年度监管报告中,细致的小编按照业务,做了个大致归类:
1. 应收账款相关的非经反映
错误列示: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错误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正确做法:属于非经项目中第15条,应列示为非经
为何列示非经的原因:防止利润操纵。假设可作为经常性利润,今年一把全额计提,明年需要利润的时候再全部转回。这样对利润存在较大的“人为”影响。
虽然说并不是很多公司会这么做,但还是要堵上“政策口子”。
2. 投资类业务的非经反映
错误列示:
① 理财产品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错误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② 将权益性金融工具(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错误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诸如此类,相关错误列报非常之多。
正确做法:属于非经项目中第14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列示为非经;分红不能列示为非经。
为何列示非经的原因:通常情况下,主业不是投资的公司,投资业务所产生的收益,除了分红和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外,其余都为“非经”。
总结:投资活动过程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投资所产生的收益都属于“非经”;投资过程中收到的分红、权益法投资计提的投资收益属于“经常性损益”。
3. 处置资产的非经反映
错误列示:
① 处置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处置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列报;
② 未根据公司经营特征、相关交易和事项发生的频次及性质进行判断,将处置子公司、联营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披露
正确做法:属于非经项目中第1条,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应作为非经。
为何列示非经的原因:一般来说,长期资产是公司经营所需稳定资产,处置一般属于偶发非持续的活动,相关处置利得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这里要注意的是,长期资产的减值(不可抗力原因计提的除外)属于经常性损益,处置利得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此句话内涵深刻)
4.股权激励相关费用的非经反映
错误列示:
① 将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摊销确认的相关费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② 将取消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加速行权费用作为经常性损益披露;
③ 将股权激励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的部分作为经常性损益;
正确做法:未能对应到非经的具体项目中。实务中的做法是这样:
等待期内摊销确认的费用作为“经常性损益”;
一次性计入的以及取消后加速行权的费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这个做法,应该还是好理解,也好把握的。
5. 合并相关业务的非经反映
错误列示:
① 当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被合并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
② 在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在当期全部结转成本,上市公司将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增值部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③ 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作为经常性损益;
正确做法:
第①项属于非经条目中第12条,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第②项合并层面属于存货出售,应为经常性损益;
第③项合并层面为股权重新计量所得应参照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这里第①项要注意的是,这块考虑进来后,需要在其他项目中,剔除该公司这段期间内相关的发生金额。比如:
本期同一控制下合并A公司,A公司在期初至合并日的政府补助为50万元。 这部分已经在非经这一项列示,就不能再列示于政府补助这一项中,不然就会重复算了2次。
6. 政府补助
错误列示:
① 将部分政府补助或解释性公告1号列举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作为经常性损益,但未在附注中说明理由和依据;
② 将不符合“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要求的政府补助作为经常性损益,例如稳岗补贴、当地开发区管委会给予的为期三年且后续视园区发展情况适当调整期限的运营补贴;
正确做法:属于非经条目中第3条,一般来说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如果列为经常性损益,需要说明理由和依据。
如果公司预计在未来能够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
但这个持续的时间,跨度需要比较长(个人的把握尺度是一般大于5年)。
除了上述六项业务的非经列报错误外,监管报告中还提到了这些错报:
1. 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事项产生的损益,如处置积压存货产生的损失、子公司因失去主要客户而产生的停工损失等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2. 在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时未考虑所得税影响;
3. 在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时未考虑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上述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
上述的第2点,由于非经常性损益是在“净利润”层面扣除的,因此是一个税后概念,需要剔除所得税影响。
上述的第3点,由于净利润分为“归母”和“归少数股东”,非经常性也分为“归母”和“归少数股东”。
因此,在计算归母扣非后净利润时,非经常性损益的口径也是“归母”,就必须要剔除少数股权权益的影响,也就是乘以(1-少数股持股比例)。
04
监管1号文的补充说明
关于非经常性的损益,我们前述已经聊了很多了,但最后不得不提监管1号文中的补充说明(非常有用)。
监管1号文认为,考虑非经不能进行“生搬硬套”,而是要了解非经的本质,从这三方面出发去考虑是否属于非经:
1.与正常经营业务的相关性
2.性质特殊和偶发性
3.体现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即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非经。
事实上,我们对非经理解存在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按照解释公告1号文的21个项目来抓取数据;
第二层次,就是上述说的三个方面。
这样一步一步来,我们会逐渐豁然开朗。
监管1号文还对几项实务中对解释1号的理解分歧做了说明,篇幅有限,这里就不再说明了。
大家如果有需要,点个赞或在看,后续我们可以再展开讲。
监管1号文详情可以点击:(走心划重点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
关于非经的问题详见1-26“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
05
总 结
今天,有关于非经常性损益列示经常出现的错误或者疑问,我们就聊到这里了。
一样预告下一弹的内容: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列报错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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